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郑州住房“以旧换新”全市八区推行

河南日报
2024-09-29



5月10日上午,由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、郑州市住宅与房地产业协会主办的郑州市二手住房“卖旧买新、以旧换新”公告发布暨集中签约仪式在郑州市房屋交易中心召开。

记者从发布会现场获悉,郑州市二手住房“以旧换新”工作即日取消试点期限和试点区域,在郑州市内八区全面推行,由城发安居公司收购的二手住房房龄放宽至20年。

据悉,自4月20日郑州市二手住房“卖旧买新、以旧换新”试点工作启动以来,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和积极参与,已达到预期效果。

截至目前,网络报名平台已累计接到报名申请504个,经初审,符合收购条件的房源255套。经与换房群众现场洽谈,共有104套房源客户确认换房意向。

为支持郑州更多市民群众通过“卖旧买新、以旧换新”实现改善性住房需求,决定对全市二手住房“卖旧买新、以旧换新”工作有关事宜予以调整。

从5月10日起,郑州在郑东新区、高新区、经开区、中原区、二七区、金水区、管城区、惠济区等主城区八区全面开展“卖旧买新、以旧换新”工作。


由郑州城发安居公司收购房屋需满足7项条件:

房屋性质为普通商品住房,已取得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,且自房屋竣工备案之日起至今不超过 20年;房屋坐落区域为主城区八区,优先收购三环内房屋三环外房屋需满足职住平衡、配套齐全等作为保障性租赁住房使用条件;房屋建筑面积不超过120㎡(含);房屋不存在查封限制状况;房屋若存在抵押、担保、按揭或设立居住权等情形,换房群众应承诺在签订《二手房收购协议》前予以解除;房屋若存在租赁关系,换房群众应承诺在签订《二手房收购协议》前予以解除。原承租人如需继续承租该房屋的,应与城发安居公司重新协商租赁事宜;房屋所在小区有正常物业管理服务。

提供换房群众选购的新建商品房为已取得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》或《商品房现售备案证》等,房屋位于郑州市建成区范围内。

有意愿参与全市二手住房“以旧换新”的群众可通过两种方式参与:

一是通过电脑登录“郑州市房产交易服务平台”(yjkj.360fc.cn)首页,依次点击“以旧换新”栏目→“收购报名”或直接点击首页右侧“我要参加城发收购”报名参加;“郑州市房产交易服务平台”也可通过郑州360房产网(www.360fc.cn)、郑州市住宅与房地产业协会官网(www.zzfdc.org.cn)链接登录。

二是通过手机在支付宝搜索框输入“郑房交易”进行搜索,选择“郑房交易”小程序,依次点击“首页一以旧换新一收购报名”报名参加。
咨询服务

二手住房收购等相关事宜咨询:400-126-1666

房源信息、平台技术服务等咨询:0371-6788101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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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河南日报,记者 祁道鹏
监审:董娉
审核:刘晓阳责编:张远 苑海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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